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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無法不崇拜我的舅父。他是眾親戚中第一位大學生和碩士生;他打麻雀的技術超凡,每一個農曆新年都殺到全家一頸血;無奈他曾是家中賺最多錢的一位,卻突然跑到美國做全職學生!身為家族之光的我,是絕對有必要挑戰他!可惜我敗了...曾經,當我想在他面前炫耀玩笨豬跳的經驗時,竟被他的跳傘經驗澈底地擊到了...論絕情,我絕對是典範中的典範。試問有那位留學生能夠在回港渡假兩個月內,願意為了工作而在家吃不到十餐飯,心裡卻沒有對父母產生歉意?可是數年不回港的舅父竟能用"正在看電視"這個reason,在20秒內cut了他母親的長途電話!從那時起,我曾決心要超越他...昨天,我收到了母親的來電,她告訴我他父親在大陸旅行時跌傷了腳,著我告訴舅父。當然,我於早上七時致電把事情告知舅父。然後,我在晚上七時多收到舅父的來電,"你阿媽個電話幾多號?"昨晚,家父致電給我查看他的獨生子去世了沒有,(這個消息對他的退休大計影響很大!)當然結果很令人失望~~~~我跟父親道了舅父的事情,然後他回應"這些便是做大事的人了!"我立即恍然大悟,謝過父親的教導,說,"你兩老兩腳一伸記得叫人壽保險個經紀盡快通知!"我會努力成為一位做大事的人的!P.S. 此文章已說明為什麼生女比生仔好了。